阳光调查:空置房全额缴纳管理费 超7成受访网友say no
2016-5-10 来源:东莞阳光网
《阳光调查》显示,超过73%的受访网友认为,房屋空置全额缴纳物管费不合理。
东莞阳光网讯(记者 吴金华)南城一业主房屋空置3年多,因拒缴全额物管费被告上法庭。不过,这名业主的行为,得到了不少网友的支持。《阳光调查》推出“房屋空置该不该全额缴纳管理费”的调查,至记者截稿,有809名网友参与互动,超过70%的网友“say no”。
36%的受访网友房屋空置
参与调查的809名网友中,房屋自住的有445人,占比57.42%,房屋空置的有280人,占比36.13%。这些空置的房屋,有的属于刚刚收房的毛坯房,有的在转让或出租的过渡阶段,但空置的时间并不是很长。
房屋空置,业主没有享受垃圾清理、照明、电梯等服务。因此73.72%(561名)受访网友认为,空置的房屋不应该全额缴纳管理费。但如何界定空置房,房屋空置多久可以减免物管费?《阳光调查》显示,40.11%的受访的网友认为房屋空置一年,可以减免物管费。认为空置3个月,或者6个月可减免物管费的受访网友,分别占比28.16%、29.53%,
对空置房如何鉴定,谭先生认为,未装修、未入住、未使用的毛坯房,应该到物业处备案,并且同意物业停水、停电、停气,这种情况是可以按照50%-70%减免物管费的,其他的一律按100%征收物管费。此外,也有观点认为,长时间没有产生水电费、燃气费的房屋,可以认定为空置房。
尽管空置房可减免物管费受到网友支持,但东莞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受访网友并不是很有信心。“让物业少收钱?他们会有动力吗?需要修改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东莞市发改局:空置房屋难界定
减免物管费会加重其他业主负担
记者查阅有关资料了解到,对于空置房物业收取问题,国内部门城市采取了减免措施。青岛、长沙、无锡等多个城市,均有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屋连续长期空置,物业费可以实行减免。
那么,东莞的情况如何?东莞市发改局物价管理科相关负责人接受阳光网记者采访表示,理论上,房屋长期空置是可以减免物管费的,但如何界定空置房比较困难。他认为,业主物管费的缴纳,应该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合同上有空置房可减免物管费的条款,可以减免,否则应该全额加纳。
“房屋长期空置,业主没有享受到公共照明、垃圾清理、电梯等服务,并不代表物业没有提供这些服务。如果你不全额缴纳物管费,这部分支出会转嫁到其他业主身上,变相带来物管费的上涨,比如2元/平米·月的,可能上涨到2.2元/平米·月。”上述负责人表示。(来源:东莞阳光网 作者:吴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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