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七成村(居)用水“同城”不“同价”
2016-4-21 来源:大洋网
广州市还有75.16%的村(居)生活用水“同城”不“同价”。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村居供水一体化第三方调研论证成果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解决村(居)生活用水难,实现村居供水一体化调研论证报告》,透露了上述广州在改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8条城中村未完成“改水”
报告指出,目前,整个广州157条村(居)中,未改水的村(居)有118条,也就是生活用水未能实现“四同”(同网、同价、同质、同服务)的占总数的75.16%。从全省来看,截至去年6月,广东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已覆盖农村人口3050.592万,总覆盖率为56.97%,从整体上看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作严重滞后,2018年提前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目标任务艰巨。
城中村水价最高10元/吨
报告还指出,调研发现虽然在二元供水体制下,村改居社区虽然转变成了城市社区,但是供水“同城”却不“同价”,不少地方村改居社区的到户水价要远远高于所在城市核定的第一阶梯自来水价,一些水价少则高出正常水价的50%,多则达到城市居民水价的几倍。
以广州为例,目前广州城市居民“抄表到户”水价为2.79元/吨(含污水处理费),但是黄埔区文冲村为3.1元/吨,天河区石牌村为5元/吨,天河区东圃珠村为5.5元/吨,白云区永泰新村为5.5元/吨,而荔湾区坦尾村更是高达10元/吨,比城市居民用水高出258.42%。
事实上,除了广州,深圳、佛山、惠州、汕头、东莞、湛江等地同样存在这种情况。
报告指出,虽然村改居社区到户水价“畸高”的现象曾被屡次曝光,广东省物价局也于2013年月专门发布了《关于规范城中村和出租屋自来水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但是由于未能从源头上实现“一户一表”,自来水泵售的复杂分摊、损耗和加价长期存在,村改居社区水价将持续高位运行。(来源:大洋网 作者:刘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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