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禁”非机动车考验城市管理智慧
2016-3-31 来源:南方网
近年来,广州市交通事故数逐年下降,但涉及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却不减反增。“五类车”非法加装及改装、非法营运等问题突出,已成为城市管理中的顽疾。29日,备受关注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交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条例中创设“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营运”等管理制度,同时加大了对“五类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3月30日《信息时报》)
自2014年广州市将条例草案列为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开始,就昭示了广州下定决心以法律形式加大对非机动车、摩托车的管理力度。2015年以来,广州多次召开座谈会、立法听证会等,通过集思广益,条例草案已融合了不少“民意”的元素,包括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对条例草案进行首次审议,常委会认为“全面禁售制度的操作性不强”,“白云、黄埔区等农村地区禁止销售人力三轮车没有必要”,建议“将禁售制度改为限售制度”,同时表示“与邮政、快递行业相比,送水、送气行业同样关系民生”,建议“允许使用电动三轮车从事社区配送服务”。
不难看到,广州在研究推动“五禁”非机动车、摩托车立法的过程中,始终注重尊重民生、倾听民意、汇聚民智。之后,条例草案可能还会广泛征求民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再提请常委会进行二审……进而完成“小心求证”的过程,最终实现法规与民意“最大公约数”。
从整体上看,政府决策“五禁”非机动车、摩托车,大部分市民表示理解和支持,正如一些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痛陈摩托车“七宗罪”:无一合法化,均为地下车;缺乏安全感,成“交通杀手”;搭客事故多,赔偿无着落;占交通要道,降低出行效率;摩托车不仅影响交通,也影响了广州作为国际大都市的形象;成为治安隐患,是劫匪外衣;于深夜之时,产噪音污染。
同时也看到,一些市民对“禁摩”“禁电”等也有颇多的不满,认为摩的快捷、便宜,在交通压力繁重的都市和堵车现象严峻的当下,不应搞“一刀切”;追问“五禁”是否有法律依据,禁后将影响到多少人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存问题;交通不便的地方、无力购机动车的出行如何解决;有些骑电动车的是不太守交通规则,但问题出在人身上,为什么“禁售”电动车?这些车辆产供销各环节涉及到的更多人也会因此受到影响,“五禁”不就砸了这些人的饭碗?等等。
一项公共政策的制定,特别是类似牵涉面广的“五禁”,即使大势所趋,也需要决策者深思熟虑,对方方面面的问题考虑周全,并一一拿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将阵痛降到最低。站在社会文明和现代法治高度,如何化解现实矛盾、推动“五禁”落地,很是考验城市管理智慧。(来源:南方网 作者: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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