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广东省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佛山广州顺德全省倒数
2016-1-22 来源:新快报
省环保厅发布的数据显示,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珠三角地区尤其明显
新快报讯 记者唐星 通讯员钟奇振 陈昊报道 昨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2015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根据省环保厅发布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汕尾、湛江和惠州位列前三,顺德、广州和佛山位列后三。
全省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省环保厅数据显示,与2014年相比,2015年全省空气质量显著改善。全省、珠三角、粤东西北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率均提高,其中全省平均为91.1%,较2014年提高6.1%。
同时空气质量各项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所下降,全省SO2、NO2、PM10、PM2.5、O3和CO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明显。其中市民较为关注的PM2.5方面,2015年PM2.5全省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全省除云浮的PM2.5浓度上升外,其余各城市均下降,降幅最大为韶关(30.6%),其次为肇庆(25.0%),广州降幅为20.4%。
全省中,珠三角的空气质量改善尤为明显。专家指出,珠三角空气质量呈现持续改善态势,PM10、PM2.5等指标浓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5年珠三角九市一区平均达标天数比率为88.4%,较上年提高7.4个百分点。PM10和PM2.5分别为53微克/立方米和3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4.5%和16.7%。
佛山广州顺德全省倒数
在2015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汕尾、湛江、惠州、茂名、阳江等城市空气质量较好,东莞、肇庆、佛山、广州、顺德的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中则靠后。
根据广州市环保局此前发布的广州2015年空气质量数据,2015年广州空气质量改善明显。2015年,广州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12天,比2014年增加30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5.5%,同比增加8.0个百分点。2015年广州环境空气质量在5个国家中心城市中保持最优。
虽然广州2015年空气质量改善明显,但由于广东全省空气质量在全国中整体排前,广州的空气质量和省内城市比,相对排名较后。
据悉,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2015年珠三角城市在全国空气质量排名总体有所提前,其中肇庆平均上升了11名。2015年全国74城空气质量十佳排行榜中,珠三角城市占据了半壁江山。
“目前,一直保证蓝天白云还难以实现”
2016年全省空气质量走向如何?
“我们的大气指标已经进入低位减排,下一步逐微克攻坚将更为艰难。”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污染防治首席专家钟流举指出。随着煤电深度治理、高污染锅炉的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淘汰、国V汽柴油的全面供应等重点治理措施逐步实施,边际效应逐步递减,2016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压力巨大。
数据也显示,除了PM2.5,臭氧日益成为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硬骨头。2015年全省城市主要空气污染物为臭氧和PM2.5, 占比为40.5%和38.6%,珠三角占比为40.7%和31.0%,臭氧已经超越PM2.5为首要污染物。
气象专家也提醒,由于厄尔尼诺现象将持续影响,估计2016年全省空气质量会较2015年有所反弹,“南粤蓝”仍然面临挑战。
“目前,一直保证蓝天白云还难以实现”,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陈光荣坦言,不过全省治污力度不会削弱只会更强,有信心通过努力,到2017年实现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为了更好地服务公众需求,省环保厅还表示,将联合气象部门加强以电视、短信等多种平台向公众推送空气质量预报,让群众便利快捷地掌握空气质量状况。
2015年全省空气质量数据
2015年,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1.1% ,其中,优占46.9%,良占44.2%;超标天数比例为9.0%,其中轻度污染占8.0%,中度污染占0.9%,重度污染占0.1%,无严重污染。
2015年,珠三角9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81.1%-97.5%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8.4%,其中优占43.5%,良占44.9%;超标天数比例为11.7%,其中轻度污染占10.2%,中度污染占1.4%,重度污染占0.1%,无严重污染。
2015年,全省城市主要空气污染物——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O3-8h),比例为40.5%,其次为细颗粒物(PM2.5),占比为38.6%,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氮(NO2)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10.6%和10.2%。
■见招拆招
下月15日起 试行小微型新车 6年内免排放检验
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广东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根据环保厅数据,广州、清远、汕头等城市的大气污染首要污染源均为机动车尾气。为了进一步提升广东空气质量,昨日省环保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一系列针对机动车污染的防治措施。
推行机动车异地排放检验
根据《通知》,为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便民措施,广东将试行新车6年内免排放检验。自今年2月15日起,试行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在定期检验时,免于排放检验,机动车所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直接向环保部门或者向环保部门委托的机构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首次申领环保标志需出示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再次申领时需出示行驶证原件。在停车场和城市道路抽检中发现免于排放检验机动车环保超标的,仍要求排放检验。
同时推行机动车异地排放检验。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其他机动车,可进行异地排放检验和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手续。
此外严把车辆登记和转入关。公安交警部门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和二手车转入时,应严格审查环保达标情况。未达到本行政区域现行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相关登记。
6月底前启动黄标车电子执法
老旧的黄标车对大气污染影响严重,根据《通知》,广东省将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加大黄标车闯限行区电子执法工作力度,尚未开展的地市要制定时间表,于2016年6月底前启动黄标车电子执法工作。已加入跨区域联合电子执法的地区,当地环保部门应每周向省环境保护厅更新一次黄标车电子执法数据库。
同时加强黄标车异地检验的审核把关。未采用简易工况法检测尾气的检测站,不可受理异地黄标车的检验。
此外全省各地市要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系统的建设,对机动车排气检测数据和环保标志发放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其中,珠三角地市(区)须于今年2月底前完成机动车环保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并向省环境保护厅报送数据;粤东西北地市须于今年底前。(来源:新快报 记者唐星)
【来源: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www.gdsqzx.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