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调显示:广州七成半市民认为疏忽照顾儿童应追责
2015-11-3 来源:羊城晚报-金羊网
羊城晚报讯 记者甘韵仪报道 近年来,疏忽照顾导致儿童意外伤害的事故频发,引起社会关注。在一些发达国家或港台地区,早有明确立法追究家长监护不力的刑事责任,而我国法律目前在这方面尚是空白。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近期发布的民调结果显示,七成半市民认为因疏忽照顾致儿童伤亡应该追究家长法律责任。
疏忽照顾儿童,市民感觉多了
在市民看来,近年来因家长疏忽照顾,致使儿童伤亡的现象“多了”,持此看法者有36%,即每三人中就有一人。而表示“少了”的人只有20%。
因疏忽照顾而致儿童伤亡,高达76%的受访市民认为“应该”追究家长的法律责任,持相反表态者甚少,仅9%。进一步分析可知,不论性别、年龄、学历或有无养育小孩,市民对此看法均高度一致,认为家长应该追责的均超七成。
限制或剥夺监护权,市民多纠结
在限制或剥夺家长监护权上,市民看法显分化。女性、年轻人、中老年人、低学历者态度均显纠结,持赞成与不赞成表态的人均在四成左右。而男性、中年人、高学历者持赞成表态的,均在五成以上。
明确表示“赞成”的受访市民有46%,但表示“不赞成”和“难说”的人更多,合计比例达54%,其中明确表示“不赞成”的有39%。
持不赞成态度的人群,最主要是从孩子成长角度来考虑的,认为“小孩健康成长离不开家长”的人多达78%,认为“收养、领养、福利院等难以照顾小孩”的也有45%;另外从家长角度考虑,体谅“家长不是故意的”和“家长也是‘受害人’”的人亦多,比例分别达66%和54%。
妈妈们多不赞成限制或剥夺监护权
在疏忽照顾儿童立法上,不同人群的态度差异不在于是否要追究家长的法律责任,而在于是否要限制或剥夺家长的监护权。
从不同学历人群来看,本科及以上高学历人群多赞成限制或剥夺家长监护权,比例达56%;而初中及以下低学历人群态度显分化,持赞成与不赞成表态的人均在40%左右。
就性别而言,男性以赞成者居多,比例达50%,明显多于不赞成者;而女性态度则明显纠结,赞成与不赞成的人均为42%(见图6)。而有14岁以下小孩的女性,不赞成的人较多,为46%,在不赞成的人中,多达78%的人认为“小孩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长”,认为“家长不是故意的”、“家长也是‘受害人’”、“收养、领养、福利院等难以照顾小孩”的亦有66%、54%和45%。
不同年龄来看,19至30岁年轻人对应否限制或剥夺家长监护权的态度显分化,赞成的人有43%,与不赞成的47%相差不多;50岁以上的中老、老年人,态度也呈现类似情况,赞成与不赞成的人均在四成左右。截然不同的是,31至50岁中年人中,过半数人持赞成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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