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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广东“审计报告”:35户家庭做假资料骗公租房

2015-7-31 来源:羊城晚报-金羊网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7月29日召开,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显示,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27.55亿元,总支出3887.38亿元,年终结转540.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04.95亿元,总支出265.99亿元,年终结转238.96亿元;社保基金当年预算收入341.55亿元,当年支出242.5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617.4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29亿元,总支出15.9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9.37亿元。
 
  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27.8%,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0.19%。
 
  部分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违规“三公”经费超千万元
 
  省审计厅对省法院、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药品食品监管局、省海洋渔业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旅游局、省法制办、省社科院、省地方志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省专用通信局、省妇联、省工商联、省计划生育协会、省社会主义学院、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省伦教蚕种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29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63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136.52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审计发现,有超过千万“三公”经费违规。
 
  2.11亿元采购资金违规
 
  审计发现,有2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6346.5万元。如省专用通信局有4个项目经费被用于人员和公用支出,涉及金额295万元;省社科院在“课题及业务经费”中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25.4万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179.3万元;省计划生育协会在“生育关怀行动”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他项目费用17.8万元。
 
  有12个部门单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到位,涉及金额258.7万元。主要表现为用现金支付车辆燃料费、差旅费,如省法院、省法制办、省伦教蚕种场分别用现金支付了67.6万元、13.8万元、13.5万元。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甚至未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立公务卡。
 
  有18个部门单位和27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2.11亿元。包括省妇联及下属省妇儿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517.1万元;省海洋渔业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047.8万元;省地方志办印刷服务、耗材等21个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14.6万元。
 
  3.79亿元借款未清理
 
  审计报告披露,有13个部门单位的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3.79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省公路局1999年以前借给直属单位的周转金等9123.3万元长期未进行清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上级下拨未用的委托事项拨款977.5万元中,有47项共计432.1万元超过3年以上未清理;省工商联有124.2万元应收款超过10年未清理;省社会主义学院有22.7万元超过3年以上的个人借款截至2014年12月未追回。

  全口径预算管理审计
  项目已完成仍连年拨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省审计厅在对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审计抽查中发现,有9个部门12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9.13亿元,当年未申请拨付使用;有5个部门6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19.15亿元,在当年11、12月才开始申请拨付使用。
 
  更为严重的是,个别专项资金存在项目已完成但仍在继续安排预算的情况。抽查发现,“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的建设任务在2010年就已完成,但2011至2014年仍每年安排了预算额度108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
 
  审计发现,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中,有4项支出1.02亿元未执行;有3项支出执行率低于50%,未执行资金1.69亿元。
 
  ●社保基金预算——
 
  审计发现,由于信息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截至2015年2月底,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中有241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超过3个月,涉及金额1079.4万元;有301名参保人员因死亡、退保等原因,社保费38.3万元至今未退还;2014年省地税局征收868人的社保费1015万元,至审计时未能在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反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审计发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安排的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支出、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等9827万元当年未安排使用。有1家省属企业2013年、2014年上缴的利润收入587.1万元,省财政未纳入当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部分处理情况
  23.87亿元已上缴追回归还
 
  截至2015年5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23.87亿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27.56亿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10.46亿元,促进落实项目资金0.96亿元;处理有关责任人19人,有关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69项。具体整改情况,已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

  5771套保障房空置超一年
  省审计厅组织对20个市本级及102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2014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省本级和深圳市由审计署审计)。审计显示,20个市各级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0.25亿元,完成开工任务3.88万套,基本建成任务6.37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0.62万户,完成率分别为110.2%、107.8%、147.6%。
 
  但审计发现,部分地区保障房空置问题较为突出。有7个市本级、13个县5771套已建成保障房截至2014年底空置超过1年;有1个市53套大户型经济适用房空置超过4年。审计发现,有3个市本级、11个县财政补助资金3.71亿元闲置一年以上。
 
  在保障房的使用分配上,有2个市本级、4个县35户保障对象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35套;有1个市本级、2个县违规扩大范围审批住房保障资格和待遇,导致27户违规享受保障房;有1个市本级、5个县未及时足额发放416户保障对象应享受的住房补贴45.4万元。
 
  另外,审计还发现,部分高速公路多计成本9亿多元。
 
  5000多万促就业资金被挪用
 
  审计报告还公布了对多个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审计的情况,其中主要的问题在于虚报项目骗取省级财政的补助,以及资金被挪用——
 
  400多万培训补贴被冒领
 
  在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年至2014年6月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共计23.19亿元进行审计后,审计厅发现,有6个市的相关部门单位挪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5839.9万元用于日常经费等开支;有6个市未按规定条件和标准发放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涉及金额3059.7万元;有5个市的15个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虚报冒领、骗取培训补贴资金439.2万元。
 
  有5个市的培训机构分别存在违规分解转包培训任务、聘用无资质教师授课、超认定范围开展培训、未按规定进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问题。
 
  1700多万棚户改造资金被套取
 
  在对2014年度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16个市本级和58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共计70.84亿元的资金进行审计时发现,有1个市本级、8个县通过虚报任务数套取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1768.8万元;有1个县的1个施工单位虚报土方工程量,骗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18.4万元。
 
  审计中发现有1个市本级的1个建设单位挪用棚户区改造银行贷款资金5374.6万元用于城市改造项目建设。有3个市本级、10个县2675户(套)棚户区改造任务未开工。(作者:黄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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