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月当场登记立案率超九成
2015-6-19 来源:信息时报
5月1日开始,全国法院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近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立案登记制改革首月全市法院进展情况。据统计,截至5月31日,全市法院共登记立案3493件,环比增长20.74%,同比下降0.4%,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2.16%。
数据: 两级法院案件数环比增两成
据惠州市中院立案庭负责人介绍,两级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环比增长两成,符合此前预期。其中,龙门法院环比增幅最大,达200%,同比则微降0.4%。据了解,市中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同比增幅第一,达355.56%;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2.16%,少数没有当场登记立案的原因,主要是当事人提供的诉状和起诉材料不符合规范。
从案件类型看,行政案件同比增幅最大,去年5月1日~30日立案30宗,今年5月1日~30日立案73宗,同比增长143.33%,主要集中在市中院及城区法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类案件增幅较大。其中,中院同比增长433.33 %。不予受理案件同比增长314.29%,在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中,又以行政案件占比最大,全市共12件,去年同期2件,同比增幅达500%。这说明从5月1日起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影响深远。
收案总数同比微降,主要是受民事一审收案下降影响。主要原因是:去年5月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的信用卡纠纷、民间借贷案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大类案件,在严格规范立案方式后案件数锐减。
困境: 案多人少的现状有待突破
据了解,立案登记制的实施也带来一些困难,例如立案庭工作量激增、当事人对诉讼服务水平要求更高、部分当事人误解立案登记制。
据惠州市中院立案庭负责人介绍,立案登记制相对放开了立案条件,其实是“外松内紧”,增加了立案窗口的审查工作量,越往基层,立案窗口的功能越多,而两级法院立案庭均存在人员匹配跟不上形势需要的问题。同时,当事人对审限、系统录入、流程管理环节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在案件量猛增的情况下,立案大厅难以平衡工作数量与质量之间的矛盾。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希望增加立案窗口人员编制,并给立案工作人员更多培训机会,特别是加强刑事自诉、行政案件立案业务的培训。”
此外,也存在少数当事人误解立案登记制的情况。例如张某要求按照立案登记制给其立案,但其案件已走完所有诉讼程序,属于信访案件,多次到法院信访,不宜再重复裁定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相同的情况也发生在陈某身上,他因为一件事先后到城区法院起诉6次,早已被裁定不予受理,现要求按照立案登记制给其立案;还有一些二审案件的当事人,不了解上下级法院移送卷宗有时间差,因此投诉没有按照立案登记制的要求给其立案;个别律师,也称民诉法没有规定判后答疑程序是必经程序,要求法院按照立案登记制给其申请再审立案。部分当事人对“有案必立”产生误解,造成立案窗口处理难。
法院对策 派资深法官开展诉前疏导工作
5月4日,有3起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先后一肚子怨气来到惠州中院要求递交上诉状。虽然不属于立案登记制的范畴,但当天民一庭派来负责释明的法官郑杰仍耐心疏导,一个上午成功说服3起案件的当事人放弃上诉,释明工作非常到位。
为了让当事人更加了解立案登记制,惠州中院鼓励法官对部分不理解立案登记制的当事人进行诉前疏导工作,即让有审判经验的法官提前介入到立案阶段进行释法答明,不但有助于当事人服判息诉,而且减少法院的案件量。惠东法院则对案件进行分流,对于婚姻、子女抚养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接受诉前联调;原告有要求诉前联调的,则在征求被告方的意见后积极组织双方调解。
硬件方面启用诉讼服务中心
“我们新增设了叫号机,让市民排队立案更加有序。”惠城区法院院长李龙飞介绍,为应对立案改革带来的压力,惠城区法院添置了硬件设备,启用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包括在立案大厅设立服务中心办公平台,安置叫号机、传真机、计算机、信息查询机和视频监控系统等,立案大厅还特别设立宣传栏,整理放置各种文书样式和立案指引材料。
2名法官到诉讼服务中心轮值
除了更新硬件设备外,软件服务也同步跟进。据惠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苏程玲介绍,立案庭全天候有导诉员值班,主要负责引导当事人走程序,分流当事人去不同窗口,指导当事人完成自己的主张事宜,“包括填写表格、准备证据材料、排队等。”
为了应对短期内诉讼案件量的陡增,惠城区法院立案庭增派2名经验丰富的法官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轮值。惠东法院也积极争取在立案庭工作过的法官和书记员的支持,一旦立案工作忙不过来,就临时借用法官、书记员到立案庭帮忙立案。
在立案大厅设置2个宣传栏
据了解,惠东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置2个宣传栏,公布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等文件的主要内容。设置诉讼流程指引图、发放上诉路线图、完善法律文书模板。(记者 梁浩烨 通讯员 卢思莹 潘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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