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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环境状况公报》:珠三角PM2.5较2013年下降10.6%

2015-6-5 来源:南方日报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广东过去一年来环境“成绩单”如何?省环保厅4日发布了《2014年广东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显示,去年我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等状况整体良好。

    此次《公报》首次披露了全省PM2.5的年均浓度状况和按“新国标”监测的空气年度达标状况,全省PM2.5年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距离35微克/立方米的国家二级标准尚有距离,但有湛江、云浮、汕尾、珠海、深圳和惠州6个城市率先达到二级标准。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也有所好转,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率达85%,珠三角PM2.5较2013年下降10.6%。

    此外,城市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良好,但仍有8.1%断面为劣ⅴ类。全省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90.2%,但夜间达标率下降20.4%,有61.9%的城市(13个)受噪声轻度污染。

    空气:全省空气质量湛江汕尾阳江位列前三

    2014年是全省按照2012年版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全年监测的第一年,我省空气质量状况如何?

    《公报》显示,全省21个地级市及顺德区2014年空气质量指数达标率在70.2%—95.6%之间,平均达标率85%,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2.5(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46.3%),其次是臭氧(占32.8%)和二氧化氮(占10.4%)。

    2014年,全省城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下降5.3%;各城市二氧化硫年均值均达到二级标准,其中12个城市达到一级标准。

    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平均浓度均与2013年持平,分别有18个城市和21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有6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有16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一氧化碳所有城市均达到一级标准。

    而在两年前已按新标准实施监测的珠三角九市一区,2014年空气质量指数达标率在70.2%—95.6%之间,平均达标率81%,较2013年上升5.9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2.5(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40.8%)。

    珠三角PM2.5年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10.6%;珠海、深圳和惠州3个城市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记者了解到,这是珠三角按新标准实施监测以来首次有城市PM2.5年均浓度达标,而近两年来,珠海、深圳、惠州也是全国74个主要城市空气质量前十名的“常客”。《公报》还披露,2014年全省各市(区)按照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湛江、汕尾和阳江位列前三,肇庆、佛山和韶关位列后三。

    酸雨:连续4年上榜重酸雨区的韶关“摘帽”

    除了空气污染物的浓度,酸雨情况也是间接反映每年空气质量的关注点。《公报》显示,2014年广东省全省城市降水pH均值为5.11,酸雨频率为35.5%,与2013年相比,全省城市降水pH均值下降了0.09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上升了0.5个百分点,全省降水质量状况略有下降。

    从酸雨分布上看,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81.8%的城市(18个)出现酸雨(pH最小值<5.6),63.6%的城市(14个)受酸雨污染(pH均值<5.6)。清远、佛山和深圳三市属重酸雨区(pH均值<4.5或4.5≤pH均值<5.0且酸雨频率>50%),占13.6%。

    而在茂名、梅州、河源、阳江4个非酸雨控制区中,除河源外,其他3个非酸雨控制区的城市均出现酸雨,其中梅州受酸雨污染。

    记者翻查资料发现,2014年重酸雨区城市数量与2013年持平。三个重酸雨区均为老面孔。其中2010年—2014年连续5年佛山均为重酸雨区;2011年—2014年连续4年清远均为重酸雨区;2010年、2012年和2014年深圳间隔性成为重酸雨区;韶关在连续4年上榜重酸雨区之后,2014年得以“摘帽”。

    “一般来说,空气中的硫酸盐和硝酸盐都是形成酸雨的主要原因”,省环境监测中心专家分析,从全省的酸雨分布来看,珠三角地区的酸雨污染情况较严重;城市大气中二氧化氮、臭氧亦在珠三角地区较集中。

    此外,在大气复合物污染形势严峻的秋季,如10月份,酸雨比例较高;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同期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浓度较高,为酸雨形成提供了丰富的前体物;另一方面,臭氧浓度高、大气氧化性强,促进了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氧化生成酸性物种。

    水质:主要江河77.4%的断面水质优良

    在直接关系百姓饮水安全的饮用水源水质方面,《公报》显示,去年我省7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这也是该指标连续4年保持全部达标。

    其中3.2%为Ⅰ类水质,66.8%为Ⅱ类水质,水质为优,30.0%为Ⅲ类,水质良好。Ⅰ—Ⅱ类水比例上升,从2013年的60.9%上升到2014年的70%。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韶关、肇庆、汕尾、清远、河源、潮州、中山、云浮等市水源地水质近年均保持在Ⅰ—Ⅱ类,为高水平达标。

    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良好,2014年在124个省控断面中,84.7%的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77.4%的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其中,52.4%的断面为Ⅰ—Ⅱ类优水质,25.0%为Ⅲ类良好水质。

    不过,12.1%为Ⅳ类轻度污染水质,2.4%为Ⅴ类中度污染水质,8.1%为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

    “与去年相比,局部水域水质略有波动,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下降0.8个百分点,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的断面比例下降1.6个百分点,水质好转的有寻乌水和黄江河2个江段,其中寻乌水水质明显好转;水质下降的有公庄河、容桂水道和漠阳江3个江段。”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分析指出。

    在治水难点的跨区域河流方面,2014年全省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2.0%,其中云浮、河源、佛山、江门、中山、珠海、韶关、清远和梅州等9市交接断面水质完全达标。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与去年相比,全省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总达标率下降0.7个百分点,广州、肇庆、惠州和茂名达标率分别下降4.2、2.8、2.8和8.3个百分点,深圳和揭阳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状况较差,达标率分别为13.9%和0。(记者 谢庆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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